# 114F00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工程圖晒圖預約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九易數碼科技印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9,710
原始預算
$ 337,727
底價金額
$ 310,000
決標折數
7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1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潔/陳慧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30/347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陳怡潔/陳慧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30/347
傳真號碼 (02)23889199
電子郵件信箱 db-1347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9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5:00
開標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Z01010影印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本案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新臺幣31萬元整。 三、後續擴充(詳投標須知第7點):機關保留增購(擴充)權利: (一)114年: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41萬471元整。 (二)115年: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25日,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74萬8,198元整。 (三)116年: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6年12月25日,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74萬8,198元整。 四、本採購案為預約發包性質: (一)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即為訂約總價。 (二)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或供應項目之數量結算。 (三)履約期限(詳契約本文第7條): 1.機關開立通報單之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25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 2.各次晒圖通報,廠商應配合機關通知,派員至機關指定地點取件,機關每日至多可要求廠商前來取件2次。廠商如因故無法派員取件,應逐案徵得機關同意,始得併入下次一同取件。取件時間如有逾期,依照本案契約第14條計算逾期違約金。 3.各次晒圖通報之履約期限: (1)依各次通報單之指定交貨日期內完成交貨。 (2)若機關有急件需求,請依機關指定期限內交貨。 (3)上述各履約期限之計算,依各次通報單計算履約期限,若有遲延履約之情形,依照本案契約第14條計算逾期違約金。 4.各次晒圖通報如有非可歸責於廠商之特殊事由,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者,廠商應事先報請機關同意後,由雙方協議訂定合理期限,並載明於通報單。 5.本案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限為履約期限。 6.如契約上限金額提前用罄,或經機關評估當年度剩餘金額已無通知廠商履約之效益,則機關得另行通知廠商檢具當月資料送機關辦理驗收結案。 【本處設計單位/人】:秘書室/陳怡潔 【電話】:(02)23815132#230
其他: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3年11月16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潔/陳慧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30/347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陳怡潔/陳慧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30/347
傳真號碼
(02)23889199
電子郵件信箱
db-13474@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9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5:00
開標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IZ01010影印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本案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新臺幣31萬元整。 三、後續擴充(詳投標須知第7點):機關保留增購(擴充)權利: (一)114年: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41萬471元整。 (二)115年: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12月25日,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74萬8,198元整。 (三)116年: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6年12月25日,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擴充),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74萬8,198元整。 四、本採購案為預約發包性質: (一)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即為訂約總價。 (二)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或供應項目之數量結算。 (三)履約期限(詳契約本文第7條): 1.機關開立通報單之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25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 2.各次晒圖通報,廠商應配合機關通知,派員至機關指定地點取件,機關每日至多可要求廠商前來取件2次。廠商如因故無法派員取件,應逐案徵得機關同意,始得併入下次一同取件。取件時間如有逾期,依照本案契約第14條計算逾期違約金。 3.各次晒圖通報之履約期限: (1)依各次通報單之指定交貨日期內完成交貨。 (2)若機關有急件需求,請依機關指定期限內交貨。 (3)上述各履約期限之計算,依各次通報單計算履約期限,若有遲延履約之情形,依照本案契約第14條計算逾期違約金。 4.各次晒圖通報如有非可歸責於廠商之特殊事由,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者,廠商應事先報請機關同意後,由雙方協議訂定合理期限,並載明於通報單。 5.本案如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限為履約期限。 6.如契約上限金額提前用罄,或經機關評估當年度剩餘金額已無通知廠商履約之效益,則機關得另行通知廠商檢具當月資料送機關辦理驗收結案。 【本處設計單位/人】:秘書室/陳怡潔 【電話】:(02)23815132#230
其他: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3年11月16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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