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劉彥彤/黃小玲 |
| 聯絡電話 | (02)23032451#21 |
| 機關代碼 | 3.79.11.3 |
| 單位名稱 | 青年公園管理所/工務科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
| 聯絡人 | 劉彥彤/黃小玲 |
| 聯絡電話 | (02)23032451#21 |
| 傳真號碼 | (02)233231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db-13740@gov.taipei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廠商如有意願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經機關依本處評鑑作業規定辦理,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700萬元為限,廠商無特殊理由未依限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雙方如未續約,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價金,延長履約期限至多3個月,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50萬元為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1/22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12/10/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1/28 09:20 |
| 開標時間 | 112/11/28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秘書室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共計植5期草花,栽植工期共28日曆天,本年度原則至113年12月31日保活期結束結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 :青年公園管理所/劉彥彤/(02)23032451分機21 |
| 其他: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 | :112年11月28日,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
| 其他:預定決標日期 | :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
| 其他:開決標原則 | :(詳投標須知第63點) |
| 其他:履約保證金額度 |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
| 其他: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開工並起算工期。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第1期施作工期為20日曆天,並二二八公園杜鵑部分應於113年2月27日前完成,第2期開始每期換植工期為2日曆天,超過以逾期論;共計植5期草花,栽植工期共28日曆天,本年度原則至113年12月31日保活期結束結案。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