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01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本市公園、綠地、廣場等設施整建、預約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A、C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325,859
原始預算
$ 13,513,10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6.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時勳
聯絡電話 (02)28832130#213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程時勳
聯絡電話 (02)28832130#213
傳真號碼 (02)28831890
電子郵件信箱 db-1289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增購,111年度各分項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50萬元整為限(期限以當年底前提出)。 (2)履約期限屆滿後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每次金額為: A項:7,187,244萬元 C項:6,325,859萬元 續約年度可分別再擴充150萬元,期限以當年底前提出。 (3) 廠商得於111年8月底前以書面提出申請續約(逾期如無特殊原因視同放棄續約),續約資格依照「技術服務評鑑作業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09:20
開標時間 111/01/26 10:00
開標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水土保持、園藝。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水土保持、園藝。 4.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程時勳/(02)28832130分機213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 :111年1月26日,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本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按A、C項順序議價(約),每一廠商僅可得標1標,若廠商已得標A項,則自動喪失C項之議價(約)之權利,以此類推。
預定決標日期 :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開決標原則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本案以固定費用給付。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出席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1)整建工程:依技術服務需求書附錄一。 (2)預約工程:每件施工單設計期限,以15日曆天內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得增加天數,惟仍不逾30日曆天為原則。設計期限以機關通知為準。 (詳需求書及契約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1年1月3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8832130#213、傳真:02-28831890、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1年1月17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依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1年度本市公園、綠地、廣場等設施整建、預約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C項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325,859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時勳
聯絡電話
(02)28832130#213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程時勳
聯絡電話
(02)28832130#213
傳真號碼
(02)28831890
電子郵件信箱
db-1289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增購,111年度各分項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50萬元整為限(期限以當年底前提出)。 (2)履約期限屆滿後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每次金額為: A項:7,187,244萬元 C項:6,325,859萬元 續約年度可分別再擴充150萬元,期限以當年底前提出。 (3) 廠商得於111年8月底前以書面提出申請續約(逾期如無特殊原因視同放棄續約),續約資格依照「技術服務評鑑作業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09:20
開標時間
111/01/26 10:00
開標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水土保持、園藝。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水土保持、園藝。 4.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程時勳/(02)28832130分機213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
:111年1月26日,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本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按A、C項順序議價(約),每一廠商僅可得標1標,若廠商已得標A項,則自動喪失C項之議價(約)之權利,以此類推。
預定決標日期
: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開決標原則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本案以固定費用給付。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出席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1)整建工程:依技術服務需求書附錄一。 (2)預約工程:每件施工單設計期限,以15日曆天內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得增加天數,惟仍不逾30日曆天為原則。設計期限以機關通知為準。 (詳需求書及契約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1年1月3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8832130#213、傳真:02-28831890、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1年1月17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依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1年度本市公園、綠地、廣場等設施整建、預約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C項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325,859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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