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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1年度圓山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松山區綠化維護預約工程:本契約執行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施工單日期不逾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契約期滿後,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單價延長履約期限3個月,擴充採購金額則以新臺幣300萬元為限。
(二)臺北市111年度松山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未保留增購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3.種苗業(A101011)。
4.園藝服務業(A10208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購標的名稱及案號:111年度圓山公園管理所所轄公園整建工程-松山區綠化維護預約工程、臺北市111年度松山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案號:111A033)
(合併發包分別訂約,臺北市111年度松山區預約式鄰里天然災害搶修工程與松山區公所訂約)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青年公園管理所/曾雪菊/(02)25850192分機223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定決標日期
:111年1月10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12月30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5850192#223、傳真:02-25954431、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1年1月3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次日起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次日起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五、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