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余欣郁/黃小玲 |
| 聯絡電話 | (02)27853819#214 |
| 機關代碼 | 3.79.11.3 |
| 單位名稱 | 南港所/工務科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
| 聯絡人 | 余欣郁/黃小玲 |
| 聯絡電話 | (02)27853819#214 |
| 傳真號碼 | (02)265339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db-13414@mail.taipei.gov.tw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廠商有意願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經機關依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1次,以新臺幣800萬元為限,廠商無特殊理由未依限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21 |
|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 110/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2/29 09:20 |
| 開標時間 | 110/12/29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幤35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秘書室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或專人送至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起算工期,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第1期施作栽植工期為20日曆天,一般草花第2期開始每期換植工期為3日曆天,超過以逾期論;計植6期;香草草花第2期開始每期換植工期為3日曆天,超過以逾期論;計植4期,特色植栽區第1期併同一般草花第6期工期施作,第2期開始每期換植工期為1日曆天,計植3期,栽植工期共46日曆天。本工程至112年1月31日保活期結束結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公告底價 | :新臺幣7,450,000元整。 |
|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 南港公園管理所/余欣郁/(02)27853819分機214 |
|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定決標日期 | :110年12月29日 |
| 履約保證金額度 |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