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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新台幣566萬3,1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04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文)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依契約第八條規定時間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
2.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日曆天內將工作坊企劃書發函送達機關,並經機關通知後辦理工作坊,並於辦理完成工作坊次日起20日曆天將成果報告發函送達機關。
3.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將測量報告、生態調查報告資料發函送達機關。
4.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內將基地調查及初步設計成果報告書(份數依機關通知辦理)發函送達機關。
5.基地保水受保護樹木等相關計畫(份數及電子檔依機關通知)應自初步設計成果核定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發函送達機關。
6.廠商應自初步設計成果核定之次日起40日曆天內將細部設計圖文資料(內容依本契約第二條【二、細部設計階段應辦工作(一)細部設計圖文資料】之規定辦理,份數依機關通知)發函送達機關。
7.如有需求,廠商應自細部設計圖文資料核定之次日20日曆天內申請「建築執照、雜項執照、構造物興建許可等相關執照及許可」。
8.廠商應依據電氣、電信、自來水、污水、水保、消防等主管機關核准圖說文件,檢討經機關審定之圖樣及書表,若有變更設計之必要,廠商應於領得主管機關之核准文件或簽章後30天內完成修正內容,並送達機關。
9.廠商應自細部設計圖文資料核定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將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份數依機關通知)發函送達機關。
10.履約過程需辦理工作坊、民眾說明會、座談會等溝通會議,廠商應於基本設計核定次日起7日曆天內將企畫書 (含海報、簡報、邀請人員名單、場地及宣傳方式等,依機關通知辦理)發函送達機關。
11.其他依契約應提送之相關資料,應依機關通知期限內發函送達機關。
12.基地保水檢核資料經技師簽署後應自基本設計核定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發函送達機關備查。
二、監造部分:(後續擴充)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建築師事務所。
2.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園藝。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園藝。
4.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評選會議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園藝科/戴韻庭/(02)28832130分機205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
110年11月3日上午10:00,評選日期由本處另行通知。
開決標原則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本案以固定費用(或費率)給付。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出席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10月1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9、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10月25日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依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依投標須知第10點規定,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非本標案或未檢附,經本機關依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第9款規定視為不合格標。廠商對領標作業系統如有疑義,請透過系統24小時免費客服電話:0800-080-512洽詢。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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