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A016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康寧路、成功路及內湖交流道等道路綠美化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大園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80,000
原始預算
$ 6,230,118
底價金額
$ 5,900,000
決標折數
77.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1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芷宇/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6/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園藝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林芷宇/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6/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319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限為111年3月31日,上限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1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09:20
開標時間 110/01/1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工並起算工期,第1期施作草花栽植工期為25日曆天,2期開始每期換植工期為5日曆天,超過以逾期論;計植5期草花,栽植工期共45日曆天,本工程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保活期結束結案。另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機關將視需求以原契約內容及單價辦理擴充增加植栽維護,擴充金額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2.種苗業(A101011) 3.園藝服務業(A10208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公告底價 :新臺幣5,900,000元整。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園工隊/林芷宇/(02)23815132分機316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定決標日期 :110年1月12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1月4日(※自公告當日起算,共需等標期1/4日,不足1日算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9、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1月8日(※截止投標日-2)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後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芷宇/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6/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園藝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林芷宇/黃仁政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16/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319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期限為111年3月31日,上限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31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09:20
開標時間
110/01/1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工並起算工期,第1期施作草花栽植工期為25日曆天,2期開始每期換植工期為5日曆天,超過以逾期論;計植5期草花,栽植工期共45日曆天,本工程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保活期結束結案。另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機關將視需求以原契約內容及單價辦理擴充增加植栽維護,擴充金額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 2.種苗業(A101011) 3.園藝服務業(A10208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重要訊息】 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治措施,進入本處一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禁止進入洽公。 二、配合防疫量測體溫,投標廠商投標及派員出席採購作業(開標、比議價及決標等),請預留進出時間,並配戴口罩。
公告底價
:新臺幣5,900,000元整。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園工隊/林芷宇/(02)23815132分機316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定決標日期
:110年1月12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10年1月4日(※自公告當日起算,共需等標期1/4日,不足1日算1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9、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0年1月8日(※截止投標日-2)以前。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依投標須知第49點規定「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若需領回押標金時,請該廠商人員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三、詳細價目表所列人力項目單價,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四、押標金以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繳納者,請留意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25點規定,即「押標金有效期」應比投標須知第47點「報價有效期」長30日以上,期限不足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為不合格標。 例:倘開標日為3月1日,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60日止,則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依第25點規定應至開標後90日止,即有效期應逾5月30日後。(3月1日不計,自3月2日當日起算90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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