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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2年,得以原契約單價、條件辦理續約,1次得續約2年,可續約1次,每年擴充金額以109、110年度公園綠化維護及綠資源業務-一般事務費170萬元為限。(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與環境教育或環境綠化或植物科學相關。
2.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1070(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電話
(02)25850192#210
【本次更正說明】:
1.新增檔案:補充106、107年度環境教育教程檔案,俾利廠商提供之服務建議書內容更加完善。
2.修改評選須知:刪除「評選須知第貳節、二、項次1、服務建議書撰重點規定:(2)臺北典藏植物園館內空間規劃建議事項」及「評選須知第參節、五、評選項目(一)服務建議書評選內容:(2)臺北典藏植物園館內空間規劃建議事項」。
履約保證金額度
投標須知第73點,契約金額5%計收。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108.6.10)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機關將於108年6月17日前回復。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108.6.17)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機關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投標廠商提供之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金融機構戳記」印章始為有效。
(四)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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