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C02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花博公園臺北典藏植物園委託維護管理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綠園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40,000
原始預算
$ 8,2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丞賦/陳春蓮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工務科/南港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賴丞賦/陳春蓮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234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價金,延作期限多1個月,金額為新臺幣680,000元,詳見投標須知第7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0 09:30
開標時間 106/03/1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市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A102080園藝服務業 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10%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圓山所/陳春蓮/(02)25850192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 106年3月10日
預定決標日期 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開決標原則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以固定費用(或費率)給付。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其他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6年2月27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7、傳真: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6年3月8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0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丞賦/陳春蓮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工務科/南港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賴丞賦/陳春蓮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234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價金,延作期限多1個月,金額為新臺幣680,000元,詳見投標須知第7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0 09:30
開標時間
106/03/1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市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A102080園藝服務業 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10%
設計單位/承辦人/電話
圓山所/陳春蓮/(02)25850192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標開標日
106年3月10日
預定決標日期
本案於評選完成後另定決標日
開決標原則
一、採序位法:本採購案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選(詳請參閱評選須知)。 二、以固定費用(或費率)給付。 三、序位計算方式,係以評選委員各評選項目之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
其他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6年2月27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7、傳真: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6年3月8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0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