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B004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北區分隊路燈修復預約工程(A~B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0,800,000
原始預算
$ 6,031,594
底價金額
$ 11,450,000
決標折數
94.3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1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丞賦/賴騰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27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賴丞賦/賴騰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234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63,18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A-B項各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工程施工單交辦期限及上限金額將屆或其他原因,當年度機關得以廠商原契約內容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限至107年1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 2.後續廠商年度如有意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詳投標須知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30 09:30
開標時間 105/12/3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項:新臺幣30萬元;B項:新臺幣30萬元。A~B項皆投之押標金合計新臺幣6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本契約執行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施工單日期不逾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2)施工單施工期限:以各施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市府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注意 本採購案以複數決標,採分項最低標決標,各項均訂有底價,以合於各項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各項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 1 項,依A至B項順序進行開決標。
設計單位/設計人 路燈隊/賴騰奇
聯絡電話_2 02-23815132#327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計決標日 105年12月30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上限金額百分之十,得標廠商於決標後十五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5年12月21日以前,廠商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8、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5年12月28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該人員攜帶本人身分證影印本,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北區分隊路燈修復A標預約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031,594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北區分隊路燈修復B標預約工程
截標時間 105/12/30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丞賦/賴騰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327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賴丞賦/賴騰奇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234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063,18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A-B項各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或工程施工單交辦期限及上限金額將屆或其他原因,當年度機關得以廠商原契約內容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限至107年1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新台幣200萬元為上限。 2.後續廠商年度如有意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詳投標須知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30 09:30
開標時間
105/12/3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項:新臺幣30萬元;B項:新臺幣30萬元。A~B項皆投之押標金合計新臺幣6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本契約執行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係指機關通知交付施工單日期不逾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2)施工單施工期限:以各施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市府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601010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注意
本採購案以複數決標,採分項最低標決標,各項均訂有底價,以合於各項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各項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 1 項,依A至B項順序進行開決標。
設計單位/設計人
路燈隊/賴騰奇
聯絡電話_2
02-23815132#327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計決標日
105年12月30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上限金額百分之十,得標廠商於決標後十五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5年12月21日以前,廠商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8、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5年12月28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該人員攜帶本人身分證影印本,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北區分隊路燈修復A標預約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6,031,594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北區分隊路燈修復B標預約工程
截標時間
105/12/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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