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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年度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及延長履約期限至多一個月,擴充採購金額以:
C項:200萬元、D項:200萬元。
2.廠商後續年度如有意續約,應於當年度10月15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詳見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C、D項者:
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本處設計單位/人/電話
園工隊/王嘉若/23815132-332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計決標日
106年3月14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上限之10%,得標廠商於決標後十五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5年3月7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7、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5年3月12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
二、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該人員攜帶本人身分證影印本,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使用。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度本市東南區公園綠地安全島廣場苗圃等土木水電設施維護預約工程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本市西北區公園綠地安全島廣場苗圃等土木水電設施維護預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