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15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建成圓環整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聯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320,000
原始預算
$ 15,389,507
底價金額
$ 15,210,000
決標折數
94.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79.1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淑芬/賴丞賦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園藝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余淑芬/賴丞賦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234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4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20
原公告日 106/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25 09:30
開標時間 106/01/25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市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部分 1.投標須知第42點及第55點更正。
新增部分 1.契約第9條修正。 2.本案預定於106年1月26日上午9:00召開審查(簡報)會議,達及格分數廠商可參加下階段價格標開標,價格標開標預定於106年1月26日下午2:30於本處開標室辦理。
注意 一、本採購案係評分及格最低標(異質最低標),屬分段開標,請依據投標須知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1目辦理,證件封、價格封分別不同封套,裝入文件分別密封後裝入投標封套(箱)書面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 二、請投標廠商依審查須知規定,製作服務建議書,經審查後各受評廠商之總評分平均達合格分數以上,為合於標準之優良廠商,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請詳閱審查須知規定。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於決標後15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建成圓環拆除作業由市場處執行,如有拆除不足部分或需配合本案設計高程,於施工前會勘現場確認,並依實作數量結算,或循變更設計程序辦理。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6年1月15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7、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6年1月23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 三、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該人員攜帶本人身分證影印本,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淑芬/賴丞賦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機關代碼
3.79.11.3
單位名稱
園藝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聯絡人
余淑芬/賴丞賦
聯絡電話
(02)23815132#259
傳真號碼
(02)23712363
電子郵件信箱
db-1234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4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20
原公告日
106/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25 09:30
開標時間
106/01/25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市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部分
1.投標須知第42點及第55點更正。
新增部分
1.契約第9條修正。 2.本案預定於106年1月26日上午9:00召開審查(簡報)會議,達及格分數廠商可參加下階段價格標開標,價格標開標預定於106年1月26日下午2:30於本處開標室辦理。
注意
一、本採購案係評分及格最低標(異質最低標),屬分段開標,請依據投標須知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1目辦理,證件封、價格封分別不同封套,裝入文件分別密封後裝入投標封套(箱)書面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 二、請投標廠商依審查須知規定,製作服務建議書,經審查後各受評廠商之總評分平均達合格分數以上,為合於標準之優良廠商,方得辦理其價格標之開標,請詳閱審查須知規定。
履約保證金額度
訂約總價之10%,得標廠商於決標後15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建成圓環拆除作業由市場處執行,如有拆除不足部分或需配合本案設計高程,於施工前會勘現場確認,並依實作數量結算,或循變更設計程序辦理。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6年1月15日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7、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6年1月23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 三、投標廠商派人員參加開標,請該人員攜帶本人身分證影印本,若需領回押標金時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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