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815132分機259/29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db-fenny@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3年度臺北市LED照明換裝預約工程(A-D項)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秘書室出納股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招標文件1740元(含圖說費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20元。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至本處臺北市懷寧街109號祕書室出納股,2.郵購─除圖說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2.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3/04/10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3/04/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A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B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C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D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A-D項皆投之押標金合計:784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發)
其他: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否
其他:履約期限
以各施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詳附加說明欄履約期限)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A-D各項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
1.甲級電器承裝業
2.照明設備製造業
3.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4.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內有LED照明製造、生產、販賣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合計預算金額屬1000萬元以上,投標各項(A-D)標案時需分別檢附電子檔。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四十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各分項依各施工單所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由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或施工單所定日期開工),並依各施工單所訂期限完工。工程施工單交辦期限(即本處交施工單予承商施作之有效期間):自得標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招標公告之每項預算金額即契約之3,921萬5,706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ㄧ,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施工單交辦期限。
[設計單位/設計人]:路燈科/連文鼎 [聯絡電話]:02-23815132#299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計決標日]:103年4月10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百分之十,得標廠商於決標後十五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3年3月31日以前,廠商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8、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3年4月8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
二.本處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廉政平臺專線:23815132轉309-310、傳真:23315519。
三.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 1 項,依A至D項順序進行開決標。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標並於決標後分開訂約。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103年度臺北市LED照明換裝預約工程A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39,215,706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103年度臺北市LED照明換裝預約工程B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39,215,706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3:品項名稱
103年度臺北市LED照明換裝預約工程C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3:預算金額
39,215,706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4:品項名稱
103年度臺北市LED照明換裝預約工程D標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4:預算金額
39,215,706元
fetched_at
2017-10-28T08:29:36+08:00
聯絡電話
(02)23815132分機259/299
電子郵件信箱
db-fenny@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秘書室出納股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招標文件1740元(含圖說費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20元。1.洽購─上班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至本處臺北市懷寧街109號祕書室出納股,2.郵購─除圖說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2.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A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B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C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D項押標金新臺幣:196萬元整,A-D項皆投之押標金合計:784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以各施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詳附加說明欄履約期限)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A-D各項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 1.甲級電器承裝業 2.照明設備製造業 3.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4.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內有LED照明製造、生產、販賣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合計預算金額屬1000萬元以上,投標各項(A-D)標案時需分別檢附電子檔。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四十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各分項依各施工單所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由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或施工單所定日期開工),並依各施工單所訂期限完工。工程施工單交辦期限(即本處交施工單予承商施作之有效期間):自得標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招標公告之每項預算金額即契約之3,921萬5,706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ㄧ,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施工單交辦期限。 [設計單位/設計人]:路燈科/連文鼎 [聯絡電話]:02-23815132#299 [本案採一次投開標,預計決標日]:103年4月10日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百分之十,得標廠商於決標後十五日內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疑義期限為103年3月31日以前,廠商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聯絡電話:02-23815132#258、傳真:02-23712363、地址:臺北市懷寧街109號) ,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03年4月8日以前。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9」。 二.本處受理檢舉廉政事項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廉政平臺專線:23815132轉309-310、傳真:23315519。 三.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各投標廠商僅可得標 1 項,依A至D項順序進行開決標。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標並於決標後分開訂約。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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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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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臺北市LED照明換裝預約工程(A-D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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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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