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z_40263@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訓練課程需求人數為2,500人(後續擴充為原承攬人數1倍)或至112年12月31日前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六樓6-509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專人領標:書面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開單繳款)電子領標40元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3樓S306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聯合採購發包中心(3樓南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學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標案採分數量複數決標方式,預計訓練課程需求人數為2,500人(後續擴充人次2,500人)或至112年12月31日前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本案預估每人報名費用為新臺幣3,900元整。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委由代辦機構自行向報名學員收取報名費用並自行支付相關費用。
三、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應於投標前送達本處,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下一階段評選。
四、預定決標日:評選出優勝廠商後,俟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再通知廠商完成議價程序(預定109年5月31日決標)。
五、履約期限:本契約執行至廠商辦理各期累計人數達所承攬受訓總人數或至112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六、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5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北市道路施工監造及現場管理人員認證訓練課程委託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