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A項:114年度災害搶修暨災防工程開口契約(第1標)(士林、北投、中山、大同):後續擴充金額:2,250萬元
B項:114年度災害搶修暨災防工程開口契約(第2標)(大安、文山、中正、萬華):後續擴充金額:810萬元
C項:114年度災害搶修暨災防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後續擴充金額:1,380萬元
配合擴充金額需求,各項履約期限以延長1年為限。餘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3樓南區S304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A項為50萬元整,B項為20萬元整,C項為35萬元整,押標金有效期至114年4月16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總收文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履約期限
執行至上限金額或115年3月31日止(餘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3年12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456號函修正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1)投標A、C項者: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2)投標B項者: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土木包工業任一項。
2.特定資格:無
3.需檢附證件:
(1)綜合營造業應檢附: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木包工業應檢附: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切結書;
(5)專任工程人員切結書;
(6)工地主任切結書;
(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11)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7)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8)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3份(正本1份,副本12份)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其他: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否。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 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5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5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5年3月31日,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8.本工程採用複數決標方式,共分為3項(A、B、C項),開標順序為A項,C項,B項(金額大小),每家廠商僅得1項,其中各項於決標後,將依各標分開訂約。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災害搶修暨災防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