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z_40266@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機關保留未來向廠商依原契約條件續約核算付款,每次後續擴充期限以1年為限,共可後擴2次,每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5萬元。若機關與「道路巡查維護修繕成效式契約」廠商執行後續擴充,且廠商執行本案履約績效經機關於廠商提送「年度成效總結報告」後認定效益符合要求,得由機關與廠商協商執行本案之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10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服務台或掛號 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履約期限
1年(每次後續擴充期限以1年為限,共可後擴2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4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07988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應檢附證件: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測量、資訊、或交通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程技術顧問業:
a.⼯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測量、資訊、或交通工程。
c.中華⺠國⼯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與採購標的性質相關,如土木工程、測量、資訊、交通工程或檢測等相關服務。
(四)學校:
a.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b.與採購標的性質相關科系,如土木工程、測量、資訊或交通工程等相關科系。
c.學校同意參與本採購案之同意書。
(五)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服務建議書及附件
(5)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標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7)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決標,以固定費用給付,廠商服務建議書報價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7.招標文件詳「委託專業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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