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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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契約到期前若甲方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將依工作說明書內之規定進行履約成效評定,評定合格(優良),乙方得以後續擴充,且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期限,延長期限以2年(113年12月31日)為限,並須甲方辦理履約成效評定及必要之契約變更程序,履約成效評定未合格致需重新招標,機關得延長3個月。
本案後續擴充上限金額:9,000萬元(112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500萬元;113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5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10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並兼具工程性質,為保障本機關權益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並兼具工程性質,為保障本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市府1樓本處服務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廠商切結書(4)執業技師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服務建議書(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招標文件詳「勞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本契約服務費執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行,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將依工作說明書內之規定進行履約成效評定,評定合格(優良)得以後續擴充,且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期限,延長期限以2年(113年12月31日)為限。
7.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8.押標金有效期至111年8月9日止。
9.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0.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屆時請投標廠商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2.因投標須知第參節第二十~二十八點內容誤植刪除,應更正增加條文內容,詳投標須知。
13.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1年5月6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4.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15.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5月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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