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in1080808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道路維護修繕、附屬設施改善及緊急搶修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D項~F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63,251
原始預算
$ 13,463,25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珮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85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隊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西南區五樓
聯絡人 余珮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85
傳真號碼 (02)275960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55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須俟機關確有需求並維護管理評鑑作業要點,評鑑合格者取得下年度續約1年資格(續約以2次為限),評鑑未合格者不予續約。後續擴充擬增購之監造服務費用如下:D項(1分隊、5分隊、隊部):(1)110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2)111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E項(2分隊、4分隊、橋涵養護分隊):(1)110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2)111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F項(3分隊、6分隊):(1)110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2)111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8/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2 09:00
開標時間 109/01/22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01~109/1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9月27日核定修訂範本(府工採字第1083019689號函)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1)專業技師事務所(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或結構)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或結構)c.公會會員證(即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9)服務建議書(含正本1份,副本14份)。(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9/1/15~109/1/2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服務費用:本採購案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但投標文件應詳列該費用之內容,並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7.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另本採購用人計畫參與人員不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或採複委託方式辦理。提醒廠商投標時特別留意用人計畫,請確實依評選須知第三點「服務建議書及附件之撰寫」規定辦理。餘請詳本案投標須知。 9.本案係第2次招標(前次招標案,D項及F項已決標),本次為辦理E項招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9年度道路維護修繕、附屬設施改善及緊急搶修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E項(2分隊、4分隊、橋涵養護分隊)
預估數量 1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余珮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85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隊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西南區五樓
聯絡人
余珮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85
傳真號碼
(02)275960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556@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須俟機關確有需求並維護管理評鑑作業要點,評鑑合格者取得下年度續約1年資格(續約以2次為限),評鑑未合格者不予續約。後續擴充擬增購之監造服務費用如下:D項(1分隊、5分隊、隊部):(1)110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2)111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E項(2分隊、4分隊、橋涵養護分隊):(1)110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2)111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F項(3分隊、6分隊):(1)110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2)111年監造費1,346萬3,25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8/09/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2 09:00
開標時間
109/01/22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01~109/1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9月27日核定修訂範本(府工採字第1083019689號函)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1)專業技師事務所(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或結構)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或結構)c.公會會員證(即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9)服務建議書(含正本1份,副本14份)。(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9/1/15~109/1/2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案無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服務費用:本採購案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但投標文件應詳列該費用之內容,並附於服務建議書內。 7.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另本採購用人計畫參與人員不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或採複委託方式辦理。提醒廠商投標時特別留意用人計畫,請確實依評選須知第三點「服務建議書及附件之撰寫」規定辦理。餘請詳本案投標須知。 9.本案係第2次招標(前次招標案,D項及F項已決標),本次為辦理E項招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9年度道路維護修繕、附屬設施改善及緊急搶修等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E項(2分隊、4分隊、橋涵養護分隊)
預估數量
1
單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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