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in1080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1至7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79,327,199
底價金額
$ 107,649,051
決標折數
98.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坤亮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5樓
聯絡人 林坤亮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linkl@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2,545,61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各分項擴充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惟擴充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依機關通知日期認定)將不逾109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08年7月31日前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25
原公告日 108/01/1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7/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0元
系統使用費 70元
文件代收費 35元
總計 80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31 09:00
開標時間 108/01/31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1號4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A項押標金396萬元,第B項押標金391萬元整,第C項押標金272萬元整,第D項押標金462萬元整,第E項押標金549萬元整,第F項押標金427萬元整,第G項押標金21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詳附加說明第12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經業務單位評估異質程度小,差異項目少,爰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案採共同投標者,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1)、(2)須同時符合。 (1)投標A、B、C、F、G項者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D、E項者為甲等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C803990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或瀝青混凝土製造及買賣: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b.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2)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4)廠商切結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5)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6)共同投標協議書(符合單獨投標免附)(詳投標須知) (7)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標案共分為7個項目,分別訂約,單一廠商最多得2項目,個別契約金額最高未超過2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1/15-108/1/31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7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外國廠商得參與。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訂約總價20%,付款條件:廠商得於工程契約簽定後30天內,向機關申請。逾上述期限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嗣後不得要求支付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本招標案共分為7分項辦理發包,A項:第1標(中山、大同區),B項:第2標(松山、信義區),C項:第3標(中正、萬華區),D項:第4標(內湖、南港區),E項:第5標(士林、北投區),F項:第6標(大安、文山區),G項:第7標(抵費地基金),另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要求廠商辦理臺北市其他行政區,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11.本招標案各分項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如下:A項為新臺幣(下同)79,327,199元整,B項為78,268,032元整,C項為54,439,074元整,D項為92,565,052元整,E項為109,845,970元整,F項為85,460,912元整,G項為43,507,657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改變。 12、本招標案工程期限為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8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以施工前現場會勘日認定)將不逾108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3.本招標案採用複數決標,開標順序為A項、B項、C項、D項、E項、F項、G項,單一廠商以得1項為原則,倘第1輪以得1項為原則辦理下,仍有部份分項無得標對象,可依序再辦理第2輪價格標開標,此時第1輪已得標廠商,得再為決標對象,惟每家廠商總得標數不得超過2項。各項決標後分開訂約。 14.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A項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下同)79,327,199元整,B項後續擴充金額為78,268,032元整,C項後續擴充金額為54,439,074元整,D項後續擴充金額為98,565,052元整,E項後續擴充金額為109,845,970元整,F項後續擴充金額為85,460,912元整,G項後續擴充金額為43,507,657元整,擴充期限請詳前揭後續擴充規定。 15.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及「鍍鋅隔柵蓋板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57,500元(100m3*-575元/m3=-57,500元),「鍍鋅隔柵蓋板殘值」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20,000元(2000KG*-10元/KG=-20,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及「鍍鋅隔柵蓋板殘值」單價(-10元/KG)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義交(日)」、「義交(夜)」兩項亦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 16.本案採公告底價,A項為新臺幣(下同)77,740,655元,B項為76,702,671元,C項為53,350,293元,D項為90,713,750元,E項為107,649,051元,F項為83,751,694元,G項為42,637,504元。 17.其餘請詳投標須知。 本案招標文件更正事項說明如后: 一、新增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02點「本招標案雖屬複數決標,但不適用本投標須知第31條第2項之規定,即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就不同品項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仍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1標)(中山、大同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9,327,199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
預算金額_3 78,268,032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中正、萬華區)
預算金額_4 54,439,074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D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4標)(內湖、南港區)
預算金額_5 92,565,052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E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5標)(士林、北投區)
預算金額_6 109,845,970元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F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6標)(大安、文山區)
預算金額_7 85,460,912元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7 G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7標)(抵費地基金)
預算金額_8 43,507,65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坤亮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5樓
聯絡人
林坤亮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linkl@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2,545,61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各分項擴充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惟擴充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依機關通知日期認定)將不逾109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08年7月31日前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25
原公告日
108/01/15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07/08/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0元
系統使用費
70元
文件代收費
35元
總計
80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31 09:00
開標時間
108/01/31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1號4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A項押標金396萬元,第B項押標金391萬元整,第C項押標金272萬元整,第D項押標金462萬元整,第E項押標金549萬元整,第F項押標金427萬元整,第G項押標金21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詳附加說明第12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經業務單位評估異質程度小,差異項目少,爰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案採共同投標者,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1)、(2)須同時符合。 (1)投標A、B、C、F、G項者為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D、E項者為甲等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C803990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或瀝青混凝土製造及買賣: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b.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2)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4)廠商切結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5)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6)共同投標協議書(符合單獨投標免附)(詳投標須知) (7)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標案共分為7個項目,分別訂約,單一廠商最多得2項目,個別契約金額最高未超過2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1/15-108/1/31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7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外國廠商得參與。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訂約總價20%,付款條件:廠商得於工程契約簽定後30天內,向機關申請。逾上述期限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嗣後不得要求支付預付款。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本招標案共分為7分項辦理發包,A項:第1標(中山、大同區),B項:第2標(松山、信義區),C項:第3標(中正、萬華區),D項:第4標(內湖、南港區),E項:第5標(士林、北投區),F項:第6標(大安、文山區),G項:第7標(抵費地基金),另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要求廠商辦理臺北市其他行政區,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11.本招標案各分項契約執行上限金額如下:A項為新臺幣(下同)79,327,199元整,B項為78,268,032元整,C項為54,439,074元整,D項為92,565,052元整,E項為109,845,970元整,F項為85,460,912元整,G項為43,507,657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改變。 12、本招標案工程期限為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8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以施工前現場會勘日認定)將不逾108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3.本招標案採用複數決標,開標順序為A項、B項、C項、D項、E項、F項、G項,單一廠商以得1項為原則,倘第1輪以得1項為原則辦理下,仍有部份分項無得標對象,可依序再辦理第2輪價格標開標,此時第1輪已得標廠商,得再為決標對象,惟每家廠商總得標數不得超過2項。各項決標後分開訂約。 14.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A項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下同)79,327,199元整,B項後續擴充金額為78,268,032元整,C項後續擴充金額為54,439,074元整,D項後續擴充金額為98,565,052元整,E項後續擴充金額為109,845,970元整,F項後續擴充金額為85,460,912元整,G項後續擴充金額為43,507,657元整,擴充期限請詳前揭後續擴充規定。 15.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及「鍍鋅隔柵蓋板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57,500元(100m3*-575元/m3=-57,500元),「鍍鋅隔柵蓋板殘值」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20,000元(2000KG*-10元/KG=-20,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及「鍍鋅隔柵蓋板殘值」單價(-10元/KG)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義交(日)」、「義交(夜)」兩項亦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 16.本案採公告底價,A項為新臺幣(下同)77,740,655元,B項為76,702,671元,C項為53,350,293元,D項為90,713,750元,E項為107,649,051元,F項為83,751,694元,G項為42,637,504元。 17.其餘請詳投標須知。 本案招標文件更正事項說明如后: 一、新增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02點「本招標案雖屬複數決標,但不適用本投標須知第31條第2項之規定,即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就不同品項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8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仍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1標)(中山、大同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9,327,199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
預算金額_3
78,268,032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中正、萬華區)
預算金額_4
54,439,074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D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4標)(內湖、南港區)
預算金額_5
92,565,052元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E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5標)(士林、北投區)
預算金額_6
109,845,970元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F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6標)(大安、文山區)
預算金額_7
85,460,912元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7
G項:108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7標)(抵費地基金)
預算金額_8
43,507,657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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