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op1061030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二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781,501
原始預算
$ 3,423,379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文婕/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820888#2655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共同管道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張文婕/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820888#2655
傳真號碼 (02)27595591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67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後續擴充之需求,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率辦理後續擴充,「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及「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後續擴充金額分別均以392萬2,804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1/15
原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2/12 09:00
開標時間 107/02/12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8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4500號函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1)專業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業。 2.特定資格:無。 應檢附證件: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職業職照(技師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b.技師公會會員證;2.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c.公會會員證(即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職業技師切結書。8.服務建議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7/1/11~107/2/1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15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15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服務費用:以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決標。 7.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標案各項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如下列: (1)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中山區、大同區、中正區及萬華區等6區,且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2)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內湖區、南港區、松山區、信義區、北投區及士林區等6區,且亦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9.本案計畫經費尚未經議會審定,爰以預估需用金額先行辦理招標,並於評選會議完成選出優勝廠商,俟議會預算通過後,再通知優勝場商至本處辦理議約;另倘本案計畫經費經議會刪減低於本採購金額,將依契約第15條調整上限金額。 10.「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及「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採分別訂約,執行之上限金額分別為342萬3,379元;機關書面通知廠商辦理設計工作之期限,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或至執行之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至者為準。 11.機關如有後續擴充之需求,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率辦理後續擴充,「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及「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後續擴充金額分別均以392萬2,804元為限。 12.本案採購廠商需投標A、B共2項,且所投之服務建議書應具有2個分項之內容,倘有缺漏任一分項者,則列為不合格標:各分項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詳投標須知)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1.更正「委託規劃設計服務契約」第三條第二款第三目第1子目規定:建造費用預估684萬6,758元係屬誤植,應為6,972萬9,737元。 2.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7年1月1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423,379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
截標時間 107/02/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文婕/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820888#2655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共同管道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張文婕/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820888#2655
傳真號碼
(02)27595591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67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後續擴充之需求,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率辦理後續擴充,「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及「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後續擴充金額分別均以392萬2,804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01/15
原公告日
107/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2/12 09:00
開標時間
107/02/12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8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4500號函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1)專業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業。 2.特定資格:無。 應檢附證件:1.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職業職照(技師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b.技師公會會員證;2.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技師科別:土木、結構、水利或大地)c.公會會員證(即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職業技師切結書。8.服務建議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7/1/11~107/2/1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15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15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議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2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 :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6.服務費用:以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決標。 7.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標案各項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如下列: (1)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大安區、文山區、中山區、大同區、中正區及萬華區等6區,且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2)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主要服務區域為臺北市內湖區、南港區、松山區、信義區、北投區及士林區等6區,且亦不侷限前列之行政區(即臺北市全區)。 9.本案計畫經費尚未經議會審定,爰以預估需用金額先行辦理招標,並於評選會議完成選出優勝廠商,俟議會預算通過後,再通知優勝場商至本處辦理議約;另倘本案計畫經費經議會刪減低於本採購金額,將依契約第15條調整上限金額。 10.「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及「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採分別訂約,執行之上限金額分別為342萬3,379元;機關書面通知廠商辦理設計工作之期限,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07年12月31日止或至執行之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至者為準。 11.機關如有後續擴充之需求,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率辦理後續擴充,「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及「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後續擴充金額分別均以392萬2,804元為限。 12.本案採購廠商需投標A、B共2項,且所投之服務建議書應具有2個分項之內容,倘有缺漏任一分項者,則列為不合格標:各分項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詳投標須知)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1.更正「委託規劃設計服務契約」第三條第二款第三目第1子目規定:建造費用預估684萬6,758元係屬誤植,應為6,972萬9,737元。 2.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7年1月1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一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423,379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人行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第二標)
截標時間
107/02/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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