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CH105032101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二期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楊瑞禎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229,831
原始預算
$ 46,229,83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宣化/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92/81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王宣化/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92/8104
傳真號碼 (02)27203370
電子郵件信箱 cz_61240@mail.taipei.gov.tw/cz_chen612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2.5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4 09:30
開標時間 105/10/04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四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詳服務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5年2月1日函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建築師事務所:(1)建築師開業證書、(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以上並應檢附(1)服務建議書;(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2.特定資格:無。(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5/8/25~105/10/4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5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0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服務費用:以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決標。 6.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採併案發包分開訂約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費為新臺幣26,019,831元;委託監造技術服務費為新臺幣20,21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4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宣化/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92/81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王宣化/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92/8104
傳真號碼
(02)27203370
電子郵件信箱
cz_61240@mail.taipei.gov.tw/cz_chen612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2.5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4 09:30
開標時間
105/10/04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四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各階段完成時間辦理,詳服務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5年2月1日函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證件:建築師事務所:(1)建築師開業證書、(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以上並應檢附(1)服務建議書;(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廠商切結書。2.特定資格:無。(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5/8/25~105/10/4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5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0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5.服務費用:以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決標。 6.招標文件詳「委託技術服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採併案發包分開訂約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費為新臺幣26,019,831元;委託監造技術服務費為新臺幣20,210,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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