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5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輪胎材料及修理預約式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恒安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3,350
原始預算
$ 250,000
底價金額
$ 250,000
決標折數
77.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61 - 橡膠輪胎和內胎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有丹/張肇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趙有丹/張肇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36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業務需要,請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各單項價金延長契約期限,延長期限以1年為限,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5萬元正。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1/2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總收文或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新臺幣25萬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趙有丹/張肇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趙有丹/張肇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36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業務需要,請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各單項價金延長契約期限,延長期限以1年為限,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5萬元正。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1/28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總收文或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新臺幣25萬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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