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z_11369@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1年以一次為限,最多至118年12月31日止,每年增購金額以151萬8,000元為上限,及115年度後擴至當年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3樓南區S307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於契約期間無法履行契約內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新工處總收文或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1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訂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所營事業細項為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Microsoft系統管理與網通資訊安全相關證照(例:AZ-800/801、DP-300、CCNA、Security+、CISSP等)至少各1種。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有完成單一維護案(含駐外單位十五個以上)經驗,檢附相關完成證明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小組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二、預定決標日: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俟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再通知廠商完成議價程序。
三、服務費用:採固定費用101萬2,000元給付。
四、需求內容:詳作業規範書。
五、本案免收押標金及保固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之10%。
六、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1年以一次為限,最多至118年12月31日止,每年增購金額以1,518,000元為上限,(機關保留當年度再後擴至當年底權利)。
七、「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Microsoft系統管理與網通資訊安全相關證照(例:AZ-800/801、DP-300、CCNA、Security+、CISSP等)至少各1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須檢附完成單一維護案(含駐外單位十五個以上)經驗證明文件。
八、投標廠商免備價格文件及價格封,但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優勝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以該較低之費用(率)決標。
九、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義廠商。
十、餘詳招標文件。
十一、本案電子檔案為odt檔案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開檔,以免產生文件格式錯位,誤解文件內容。下載網址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若網址消失,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首頁,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開放文件格式應用工具」下載。
十二、為推動本府契約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 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 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 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有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