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7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雙廂小貨車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樂寶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41,600
原始預算
$ 6,200,000
底價金額
$ 6,200,000
決標折數
87.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瑞君/謝宛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793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隊/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廖瑞君/謝宛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7934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wen5469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1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新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4樓南區新工處總收文或寄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修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汽車批發業(F114010)、汽車零售業(F214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99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等相關行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總價報價。 二、本案依規定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620萬元整。 三、需求數量詳詳細價目表。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五、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六、 履約期限:決標翌日起10個日曆天,提供提供車體打造大樣圖供本處審核同意,始得施作。另應於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場所。 七、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14日前,以書面請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案電子檔案為odt檔案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開檔,以免產生文件格式錯位,誤解文件內容。下載程式網址: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若網址消失,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首頁,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開放文件格式應用工具」下載。 九、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十、本次招標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十一、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十二、 餘詳投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瑞君/謝宛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793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隊/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廖瑞君/謝宛雯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7934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wen5469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1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新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市府路1號4樓南區新工處總收文或寄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修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汽車批發業(F114010)、汽車零售業(F214010)、機械批發業(F11301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08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F21399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等相關行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總價報價。 二、本案依規定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620萬元整。 三、需求數量詳詳細價目表。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五、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六、 履約期限:決標翌日起10個日曆天,提供提供車體打造大樣圖供本處審核同意,始得施作。另應於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場所。 七、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14日前,以書面請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釋疑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1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本案電子檔案為odt檔案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開檔,以免產生文件格式錯位,誤解文件內容。下載程式網址: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若網址消失,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首頁,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開放文件格式應用工具」下載。 九、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十、本次招標變更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十一、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惟投標廠商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仍視為合格標。 十二、 餘詳投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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