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MNT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士林、北投、中山、大同區)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60,000
原始預算
$ 10,500,000
底價金額
$ 9,971,000
決標折數
90.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俊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姚俊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4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3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7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止;或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通過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1:00
開標時間 111/01/04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25,000元整,報價有效期至111年4月6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本處服務台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及附加說明第8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0年9月15日府授工採字第1103017036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2份(含正本1份,副本11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審查會議,審查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審查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審查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為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詳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工程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2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届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2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2年3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止;或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通過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 9.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9,971,000元整。 10.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1.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10年5月13日起入府全面實施實聯制防疫措施,請以身分證或台北通感應入場並配戴口罩,屆時參與議價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俊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姚俊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4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3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7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止;或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通過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1:00
開標時間
111/01/04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25,000元整,報價有效期至111年4月6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本處服務台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及附加說明第8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0年9月15日府授工採字第1103017036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2份(含正本1份,副本11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投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審查會議,審查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審查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審查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為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詳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工程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2年3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届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2年3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2年3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2年3月31日止;或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通過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以5,500,000元為上限,履約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 9.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9,971,000元整。 10.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1.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10年5月13日起入府全面實施實聯制防疫措施,請以身分證或台北通感應入場並配戴口罩,屆時參與議價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