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z_11833@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因應2023台灣燈會場地設施不臻完善及復原等情形,倘有其他經費來源或追加預算,得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85,000,000元,擴充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屬於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10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1,200,000,報價有效期至111年11月2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任意棄標之情形發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決標後之履約順利。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本處服務台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履約期限
施工廠商應於接獲機關派工單通知之次日起3日內或機關指定期限進場施作,除天候等不可抗力情形,不得停工,並依派工單指定工期內完工,惟最終履約期限為 112 年 6 月 30 日止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4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07988號函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2.特定資格:無。
(1)承攬工程手冊;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4)服務建議書(含正本1份,副本15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6)廠商切結書;
(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8)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9)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10)共同投標協議書(符合單獨投標者免附);
(11)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4樓。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8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勞務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8.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9.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0.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屆時參與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