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7003031100101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臺北市車人行地下道、陸橋及隧道機電設備暨電梯電扶梯委外維護管理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興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000,000
原始預算
$ 42,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傑
聯絡電話 (02)27258008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機電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
聯絡人 林傑
聯絡電話 (02)27258008
傳真號碼 (02)27222048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2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機關可依品質評鑑作業要點辦理維護管理服務評鑑會議,若評鑑結果及格廠商則取得下年度續約資格,經機關通知後廠商應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限每次最高為12個月,最多可延長2次為限,每次金額為新臺幣4,200萬元以內。或契約到期前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廠商應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期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金額為新臺幣1,050萬元以內。(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1/19
原公告日 109/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01 11:00
開標時間 109/12/01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0萬元整,押標金有效期110/2/28,詳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算,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9/11/6~109/12/1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1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1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 :不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傑
聯絡電話
(02)27258008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機電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
聯絡人
林傑
聯絡電話
(02)27258008
傳真號碼
(02)27222048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2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機關可依品質評鑑作業要點辦理維護管理服務評鑑會議,若評鑑結果及格廠商則取得下年度續約資格,經機關通知後廠商應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限每次最高為12個月,最多可延長2次為限,每次金額為新臺幣4,200萬元以內。或契約到期前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廠商應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期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金額為新臺幣1,050萬元以內。(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1/19
原公告日
109/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01 11:00
開標時間
109/12/01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10萬元整,押標金有效期110/2/28,詳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開工日起算,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9/11/6~109/12/1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1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10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
:不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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