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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秘書室6-509室出納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領購:書面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開單繳款),電子領標40元。2.郵遞購領:請附郵局匯票新臺幣100元,抬頭填寫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S306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項次1(工作服)-新臺幣7萬9,000元;項次2(工作鞋)-新臺幣1萬9,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區1樓新建工程處櫃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成衣業(C306010)、服飾品製造業(C3070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4110)等相關行業者。(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最有利標方式,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依實際供應數量結算。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附件與樣服、樣鞋)應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本處,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下一階段評選。
三、總序位分數定案後,俟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再通知廠商完成議價程序(免議價格)。
四、需求數量(詳規範):1.工作服(1)夏季工作服(背心1件),(2)冬季工作服(外套1件),預估各569套;2.工作鞋(含鋼頭1雙),預估共406雙。
五、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3%。
六、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天內,依評選會議委員建議事項,以不違反評選會議委員擇定樣式的原則下提交機關確認,機關如認為有修改之必要,廠商應於7天內修改後再次送審,直至審核通過為止,該樣品於機關封存;廠商接獲確樣通知後,始可大量製作。
□製作樣衣(含打色樣之布料色卡)1套。□樣鞋1雙。
2.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0天內備妥採購標的(自備倉庫存放)並函知機關擇期派員驗收,驗收合格後,將貨品送達機關指定場所蓋章收受,待廠商彙集領用人收受名冊並轉送機關後,始完成驗收程序。
七、郵遞購領招標文文件:請附郵局匯票新台幣100元,並貼足50元郵資之大信封1個並註明購領標單名稱及案號,寄至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6樓新工處出納股。
八、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09年5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義廠商。
九、餘詳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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