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7003030700105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煌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334,726
原始預算
$ 25,334,72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丞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956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黃丞棠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956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59557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12@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7003030700105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6.3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5,334,726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25,334,726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2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5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05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號3 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 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26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 領 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正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3份(含正本1份,副本12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 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10/2/20~109/3/5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30元。[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6月3日止。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工程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0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0.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5,334,726元整。 11.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標總價而變更。 12.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補充說明: 一、廠商如未依甲方通知日起15日內提送材料樣磚時,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每日以新台幣2,0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並自廠商最近一期估驗計價款中辦理扣罰。 二、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5M3,複價:2,875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三、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四、辦理預約性工程契約(或稱開口契約)除契約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外,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一)各通報單施工期限逾核定完工日期者,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10%,廠商應提改善方案,未(已)提改善方案仍未改善持續逾期且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二)各通報單核定開工日期,逾開工日期無正當理由廠商仍不進場或拒不施作者,累計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20T00:28:32+08:0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黃丞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956
傳真號碼 (02)27595575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1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6.3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334,72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3/05 09:30
開標時間 110/03/05 10:30
開標地點 110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號3 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26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 領 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3份(含正本1份,副本12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 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10/2/20~109/3/5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30元。[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6月3日止。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工程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0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0.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5,334,726元整。 11.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標總價而變更。 12.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補充說明: 一、廠商如未依甲方通知日起15日內提送材料樣磚時,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每日以新台幣2,0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並自廠商最近一期估驗計價款中辦理扣罰。 二、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5M3,複價:2,875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三、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四、辦理預約性工程契約(或稱開口契約)除契約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外,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一)各通報單施工期限逾核定完工日期者,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10%,廠商應提改善方案,未(已)提改善方案仍未改善持續逾期且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二)各通報單核定開工日期,逾開工日期無正當理由廠商仍不進場或拒不施作者,累計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05 09:30
開標日期 110/03/0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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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brief_title 110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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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丞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956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黃丞棠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956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759557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12@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7003030700105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5,334,726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25,334,726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2/2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3/05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3/05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號3 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 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26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 領 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正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3份(含正本1份,副本12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 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10/2/20~109/3/5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30元。[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6月3日止。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工程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0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0.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5,334,726元整。 11.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標總價而變更。 12.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補充說明: 一、廠商如未依甲方通知日起15日內提送材料樣磚時,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每日以新台幣2,0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並自廠商最近一期估驗計價款中辦理扣罰。 二、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5M3,複價:2,875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三、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四、辦理預約性工程契約(或稱開口契約)除契約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外,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一)各通報單施工期限逾核定完工日期者,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10%,廠商應提改善方案,未(已)提改善方案仍未改善持續逾期且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二)各通報單核定開工日期,逾開工日期無正當理由廠商仍不進場或拒不施作者,累計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20T00:28:32+08:0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黃丞棠
聯絡電話
(02)27208889分機7956
傳真號碼
(02)27595575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1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334,72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3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3/05 09:30
開標時間
110/03/05 10:30
開標地點
110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號3 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26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 領 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3份(含正本1份,副本12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 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10/2/20~109/3/5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30元。[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2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3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押標金有效期為110年6月3日止。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工程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10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10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10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0.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25,334,726元整。 11.本工程契約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標總價而變更。 12.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3.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併請留意內部電梯管制4樓(含)以上辦公區域不開放,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領、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補充說明: 一、廠商如未依甲方通知日起15日內提送材料樣磚時,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每日以新台幣2,0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並自廠商最近一期估驗計價款中辦理扣罰。 二、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5M3,複價:2,875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三、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四、辦理預約性工程契約(或稱開口契約)除契約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外,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一)各通報單施工期限逾核定完工日期者,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10%,廠商應提改善方案,未(已)提改善方案仍未改善持續逾期且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二)各通報單核定開工日期,逾開工日期無正當理由廠商仍不進場或拒不施作者,累計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3/05 09:30
開標日期
110/03/0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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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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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臺北市建築基地內騎樓及沿街面人行空間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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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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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7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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