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z_ch2098@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0907003030100302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29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29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整,電子投標:54萬元整。電子押標金有效期:109/06/22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108年03月26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未詳盡部分詳投標須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切結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6)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04/24-109/04/29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押標金有效期至109年6月29日止。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內竣工。
11.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108M3,複價:62,100元。
(2)「廢鋼筋變賣」,單價:6,600元/T,預估數量:2T,複價:13,2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75,3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2.本標案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3.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10,710,000元整。
14.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載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1.更正招標文件六.其他書表/投標封套(封面及背面)專人送達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其他說明(二)]:
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2.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24T01:36:00+08:00
電子郵件信箱
cz_ch2098@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整,電子投標:54萬元整。電子押標金有效期:109/06/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108年03月26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僅須任一項符合)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未詳盡部分詳投標須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切結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6)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04/24-109/04/29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4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押標金有效期至109年6月29日止。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75日曆天內竣工。 11.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108M3,複價:62,100元。 (2)「廢鋼筋變賣」,單價:6,600元/T,預估數量:2T,複價:13,2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75,3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2.本標案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3.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10,710,000元整。 14.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自109年4月9日起,進入本府市政大樓均需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一律不得進入,請投標廠商屆時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載口罩並預留進出時間,以避免損及自身權益。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1.更正招標文件六.其他書表/投標封套(封面及背面)專人送達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其他說明(二)]: 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2.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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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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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路增設隔音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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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1-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街道,馬路,鐵路及機場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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