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MNT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1至6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聖鋒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00,000
原始預算
$ 8,500,000
底價金額
$ 7,650,000
決標折數
84.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聖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3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羅聖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3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1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有需求,各標之後續擴充金額皆為8,500,0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24
原公告日 108/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29 09:00
開標時間 108/01/29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42萬5,000元,詳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審查委員會議(簡稱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會採一階段審查方式(詳審查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審查會議及價格標開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2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決標日期:同價格標開標日期(評審會議及價格標開標日期均將另行通知)。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預付款給付:訂約上限金額20%。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本採購案之一項或多項投標,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依各項開決標順序如下:A項(第1標中山、大同區),B項(第2標松山、信義區),C項(第3標中正、萬華區),D項(第4標內湖、南港區),E項(第5標士林、北投區),F項(第6標大安、文山區)。同一廠商如得標2項後,其後之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且本機關亦不開啟其價格封。 10.各項之履約期限如下: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8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08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履約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各標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各標之契約上限金額100% 11.本案採公告底價,A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B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C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D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E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F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 12.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1、補正「投標須知」第47點(一)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 60日止。 2、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明:(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8)服務建議書(含正本1份,副本15份)(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1/15~108/1/29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書面招標文件1,50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1標)(中山、大同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中正、萬華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4標)(內湖、南港區)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5標)(士林、北投區)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6標)(大安、文山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聖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3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羅聖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3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1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有需求,各標之後續擴充金額皆為8,500,0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24
原公告日
108/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1/29 09:00
開標時間
108/01/29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42萬5,000元,詳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審查委員會議(簡稱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會採一階段審查方式(詳審查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審查會議及價格標開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2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決標日期:同價格標開標日期(評審會議及價格標開標日期均將另行通知)。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預付款給付:訂約上限金額20%。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本採購案之一項或多項投標,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依各項開決標順序如下:A項(第1標中山、大同區),B項(第2標松山、信義區),C項(第3標中正、萬華區),D項(第4標內湖、南港區),E項(第5標士林、北投區),F項(第6標大安、文山區)。同一廠商如得標2項後,其後之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且本機關亦不開啟其價格封。 10.各項之履約期限如下: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8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08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履約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各標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各標之契約上限金額100% 11.本案採公告底價,A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B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C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D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E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F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 12.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1、補正「投標須知」第47點(一)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 60日止。 2、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明:(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8)服務建議書(含正本1份,副本15份)(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1/15~108/1/29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書面招標文件1,50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1標)(中山、大同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中正、萬華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4標)(內湖、南港區)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5標)(士林、北投區)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6標)(大安、文山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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