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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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有需求,各標之後續擴充金額皆為8,500,000元整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42萬5,000元,詳投標須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審查委員會議(簡稱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會採一階段審查方式(詳審查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審查會議及價格標開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2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決標日期:同價格標開標日期(評審會議及價格標開標日期均將另行通知)。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預付款給付:訂約上限金額20%。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本採購案之一項或多項投標,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依各項開決標順序如下:A項(第1標中山、大同區),B項(第2標松山、信義區),C項(第3標中正、萬華區),D項(第4標內湖、南港區),E項(第5標士林、北投區),F項(第6標大安、文山區)。同一廠商如得標2項後,其後之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且本機關亦不開啟其價格封。
10.各項之履約期限如下: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8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8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期將不逾108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履約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各標後續擴充金額為原各標之契約上限金額100%
11.本案採公告底價,A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B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C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D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E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F項為新臺幣7,650,000元整。
12.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1、補正「投標須知」第47點(一)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 60日止。
2、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3、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1月1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明:(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8)服務建議書(含正本1份,副本15份)(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1/15~108/1/29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書面招標文件1,50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1標)(中山、大同區)
品項名稱_2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
品項名稱_3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3標)(中正、萬華區)
品項名稱_4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4標)(內湖、南港區)
品項名稱_5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5標)(士林、北投區)
品項名稱_6
108年度全市橋涵維護工程開口契約(第6標)(大安、文山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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