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27 已決標公告

查估土地徵收市價委託專業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80,000
原始預算
$ 1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王昭惠/侯惠卿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工程配合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王昭惠/侯惠卿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rosess@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業務需要,得要求廠商續辦如本案工作說明書所載工程之協議價購市價查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8 17:00
開標時間 108/10/29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新工處總收發或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82】不動產服務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2.其他證明文件:_(a)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且已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證書。(b)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書。(c)承辦估價師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評審小組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評審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二、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三、分案內容詳工作說明書;A案:預算金額180,000元、B案:預算金額200,000元。。 四、本案採複數決標,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本採購案之一案或多案投標,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本採購案分為A、B兩案,原則依A案、B案順序作為審標及評審之順序,每家廠商最多可得標1案。 五、履約保證金:無需繳納;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六、預計決標日:同議價(約)日期(評審會議及議價(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七、服務費用:固定費用(詳契約第3條第2款)。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者,應於108年10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異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0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本案依最新「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委員名單:鄭益昌委員(公)、王健忠委員(公)、周國平委員(公)、林丁達委員(公)、曹美惠委員(公)。 十、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案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8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案
截標時間 108/10/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聯絡人
王昭惠/侯惠卿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工程配合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王昭惠/侯惠卿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rosess@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有業務需要,得要求廠商續辦如本案工作說明書所載工程之協議價購市價查估,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8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8 17:00
開標時間
108/10/29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S307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新工處總收發或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82】不動產服務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2.其他證明文件:_(a)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且已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證書。(b)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書。(c)承辦估價師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評審小組採一階段評審方式(詳評審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二、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09年6月30日。 三、分案內容詳工作說明書;A案:預算金額180,000元、B案:預算金額200,000元。。 四、本案採複數決標,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本採購案之一案或多案投標,投標後不得主張變更或放棄。本採購案分為A、B兩案,原則依A案、B案順序作為審標及評審之順序,每家廠商最多可得標1案。 五、履約保證金:無需繳納;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六、預計決標日:同議價(約)日期(評審會議及議價(約)日期均另行通知)。 七、服務費用:固定費用(詳契約第3條第2款)。 八、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者,應於108年10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異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0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本案依最新「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規定公開委員名單:鄭益昌委員(公)、王健忠委員(公)、周國平委員(公)、林丁達委員(公)、曹美惠委員(公)。 十、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案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8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案
截標時間
108/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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