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003030700108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敦化國小校舍拆除改建工程-至孝、至仁、至愛樓校舍拆除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京讚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70,000
原始預算
$ 16,808,898
底價金額
$ 15,100,000
決標折數
56.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素清
聯絡電話 (02)27257959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莊素清
聯絡電話 (02)27257959
傳真號碼 (02)272037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69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7 09:00
開標時間 108/12/17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84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75萬6,000元,詳投標須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日曆天(詳工程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應檢附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6)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11/29~108/12/17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1055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使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位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0.本案需配合敦化國民小學辦理非受保護樹木移植工程所需分區拆除既有校舍。 11.本工程拆除工址內有兩株受保護樹木需依本府文化局核定「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 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計畫辦理,嚴禁在各棵樹冠水平投影面積外圍三米至樹幹間之範圍內放置廢棄土、污水。 12.本工程施工前應依圖示架設施工安全圍籬及進出口管制大門(均為新料施作),以維施工安全及學校師生上課及上學、放學之安全,施工圍籬於拆除工程完工後均歸屬甲方所有,應交由甲方接管。 13.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建築物拆除後鋼筋廢料回收費用」,單價:8.00元/KG,預估數量:194,925.00KG ,複價:1,559,400.00元。「建築物拆除鋁門窗廢料回收費用」,單價:10.50元/KG,預估數量:5,024.00KG ,複價:52,752.00元。「電梯廢料」單價:7.0元/KG,預估數量:6000.00KG,複價:42,000.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1,654,152.00,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4.本工程辦理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成果需完整移交機關主體工程施工前確認。 15.押標金有效期為109年2月18日止。 16.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台幣15,10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素清
聯絡電話
(02)27257959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莊素清
聯絡電話
(02)27257959
傳真號碼
(02)272037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69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17 09:00
開標時間
108/12/17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84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75萬6,000元,詳投標須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2/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日曆天(詳工程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應檢附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6)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11/29~108/12/17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1055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使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位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0.本案需配合敦化國民小學辦理非受保護樹木移植工程所需分區拆除既有校舍。 11.本工程拆除工址內有兩株受保護樹木需依本府文化局核定「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護計 畫暨移植與復育計畫審議作業要點」計畫辦理,嚴禁在各棵樹冠水平投影面積外圍三米至樹幹間之範圍內放置廢棄土、污水。 12.本工程施工前應依圖示架設施工安全圍籬及進出口管制大門(均為新料施作),以維施工安全及學校師生上課及上學、放學之安全,施工圍籬於拆除工程完工後均歸屬甲方所有,應交由甲方接管。 13.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建築物拆除後鋼筋廢料回收費用」,單價:8.00元/KG,預估數量:194,925.00KG ,複價:1,559,400.00元。「建築物拆除鋁門窗廢料回收費用」,單價:10.50元/KG,預估數量:5,024.00KG ,複價:52,752.00元。「電梯廢料」單價:7.0元/KG,預估數量:6000.00KG,複價:42,000.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1,654,152.00,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4.本工程辦理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成果需完整移交機關主體工程施工前確認。 15.押標金有效期為109年2月18日止。 16.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台幣15,10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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