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003030300501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新建綜合教學大樓工程(先期拆除暨樹木移植)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坤益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66,000
原始預算
$ 8,146,158
底價金額
$ 8,120,000
決標折數
71.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宛伶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52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共同管道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鍾宛伶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52
傳真號碼 (02)27595591
電子郵件信箱 cz_4026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30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1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8/13
原公告日 108/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8/20 09:30
開標時間 108/08/20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40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36萬元,詳投標須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60日內竣工(校舍拆除作業僅可於非上課日進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應檢附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8/8~108/8/19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8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鋼筋有價料回收(含運費及過磅費)」,單價:8,000.00元/T,預估數量:90.00T,複價:720,000.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 720,00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0.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10月18日止。 11.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台幣8,120,000元整。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因「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之
押標金繳納憑據 欄內容誤植,應更正為書面投標:40萬元整,電子投標:36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二、更正本案「開標地點」,改為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開標室。 三、更正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改為108年8月20日上午9:30截標、8月20日上午11:00開標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8月1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8月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 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0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鍾宛伶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52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共同管道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鍾宛伶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52
傳真號碼
(02)27595591
電子郵件信箱
cz_4026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30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1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8/13
原公告日
108/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8/20 09:30
開標時間
108/08/20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40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36萬元,詳投標須知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60日內竣工(校舍拆除作業僅可於非上課日進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應檢附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8/8~108/8/19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0665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52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8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鋼筋有價料回收(含運費及過磅費)」,單價:8,000.00元/T,預估數量:90.00T,複價:720,000.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 720,00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0.押標金有效期為108年10月18日止。 11.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台幣8,120,000元整。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因「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之
押標金繳納憑據
欄內容誤植,應更正為書面投標:40萬元整,電子投標:36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二、更正本案「開標地點」,改為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S309開標室。 三、更正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改為108年8月20日上午9:30截標、8月20日上午11:00開標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8月1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8月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 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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