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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電子投標:40萬5,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不允許共同投標。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未詳盡部分詳投標須知)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切結書
(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7/10/26-107/11/8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押標金:新臺幣45萬元。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5日曆天內竣工。
11.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10,800,000元整。
12.本案工程土石處理原則為乙方須配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如甲方未指定地點,由乙方自行處理。
13.本工程施工範圍內有一本府衛生局經管本市北投區桃源段一小段219地號(門牌:臺北市稻香路81號)市有建物,其金屬類(鋼材、鋼筋、鐵、鋁門窗)廢棄物回收費用應與需拆除既有建物金屬類(鋼材、鋼筋、鐵、鋁門窗)廢棄物回收費用分別報核,並須拍攝拆除前、中、後各向立面照片電子檔交予機關。
14.本案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作為收入繳庫,應會同原管有機關與甲方三者確認拆除金屬重量,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本工程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建築結構拆除鋼筋廢料回收變賣」出售單價9,300元/T,預估數量為409.7T,複價3,810,21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2)「拆除鋁門窗廢料」出售單價30,000元/T,預估數量為7.23T,複價216,9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3)「電梯廢料」出售單價7,000元/T,預估數量為6T,複價42,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5.本工程須繳納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為新臺幣10萬元整,保固標的為施工圍籬,保固期限詳契約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無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加註。
16.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7.本建物結構混凝土於103年經鑑定結果為氯離子含量過高。
18.本工程部分預算尚未完成議會審定程序,先行辦理招標、開標,其餘事項依投標須知第59條規定辦理。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本次無涉招標文件更正)
1.本案因涉及既有建物安全維護管理事宜,僅開放於107年10月31日14:00~16:30及107年11月1日9:00~11:30,供欲投標廠商自行赴履約標的(臺北市稻香路81號)現場勘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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