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7003030300902 已決標公告

「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含專案住宅)-專案住宅新建工程」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偉銓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18,000
原始預算
$ 4,688,702
底價金額
$ 4,688,000
決標折數
98.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孟昌
聯絡電話 (02)27287989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余孟昌
聯絡電話 (02)27287989
傳真號碼 (02)27203370
電子郵件信箱 cz_ymc@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70.20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68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機關如有擴充契約之需求,辦理擴充金額上限均為500萬元,履約期限仍維持至原契約期限終止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9 11:00
開標時間 108/03/19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台北市市府路一號4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23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20萬7,000元,詳投標須知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明: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應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3/13~108/3/19 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75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15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3月1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4,688,000元整。 1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2.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9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孟昌
聯絡電話
(02)27287989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余孟昌
聯絡電話
(02)27287989
傳真號碼
(02)27203370
電子郵件信箱
cz_ymc@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70.20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68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機關如有擴充契約之需求,辦理擴充金額上限均為500萬元,履約期限仍維持至原契約期限終止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詳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19 11:00
開標時間
108/03/19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台北市市府路一號4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23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20萬7,000元,詳投標須知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明: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應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8/3/13~108/3/19 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75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15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投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3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3月1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本案採公告底價為新臺幣4,688,000元整。 1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2.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1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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