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7003030101301 已決標公告

萬壽路擋土牆護欄加強等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臻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66,000
原始預算
$ 4,461,420
底價金額
$ 4,461,420
決標折數
73.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逸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57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5樓
聯絡人 李逸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57
傳真號碼 (02)27595575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2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61,4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0 11:00
開標時間 107/09/20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22萬元整,電子投標:19萬8,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1/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應檢附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土木包工業:a.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應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7/9/14-107/9/20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9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9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本案工程土石方處理原則為乙方需配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如甲方未指定地點,由乙方自行處理。 9.本案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各工程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萬壽路擋土牆護欄加強等工程:「鋼廢料變賣」出售單價 9.30元/kg ,預估數量為 680.00kg,複價為 6,324.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0.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1.本案採公告底價:新臺幣446萬1,420元整。 12.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3.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14.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0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逸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57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5樓
聯絡人
李逸堂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57
傳真號碼
(02)27595575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722@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61,4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0 11:00
開標時間
107/09/20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22萬元整,電子投標:19萬8,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1/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6年9月6日府授工採字第106300007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與應檢附證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土木包工業:a.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應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7/9/14-107/9/20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9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9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本案工程土石方處理原則為乙方需配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如甲方未指定地點,由乙方自行處理。 9.本案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各工程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萬壽路擋土牆護欄加強等工程:「鋼廢料變賣」出售單價 9.30元/kg ,預估數量為 680.00kg,複價為 6,324.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0.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1.本案採公告底價:新臺幣446萬1,420元整。 12.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3.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14.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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