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003030700106 已決標公告

建成大樓拆除及後續簡易綠美化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臺順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03,480
原始預算
$ 6,908,868
底價金額
$ 6,198,888
決標折數
45.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柏辰/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58889#80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林柏辰/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58889#8010
傳真號碼 (02)272037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62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38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15
原公告日 106/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0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0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整,電子投標2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第8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6/6/9-106/6/20廠商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公所(10363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6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6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履約期限:應為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且於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9.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鋼料及鋼筋回收」出售單價6,100元/T,預估數量為161T,複價982,1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本工程招標文件圖說4/13拆除工程施工概要說明6:「……保留1樓樓板。」為誤植,應修正為: 「……保留1樓樓板梁,1樓樓版拆除。」 二、本工程招標文件圖說8/13修正為1樓樓版拆除。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6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柏辰/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58889#80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機電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林柏辰/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58889#8010
傳真號碼
(02)272037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1162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38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6/15
原公告日
106/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20 09:00
開標時間
106/06/20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元整,電子投標27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第8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6/6/9-106/6/20廠商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公所(10363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6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6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履約期限:應為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且於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9.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鋼料及鋼筋回收」出售單價6,100元/T,預估數量為161T,複價982,1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本工程招標文件圖說4/13拆除工程施工概要說明6:「……保留1樓樓板。」為誤植,應修正為: 「……保留1樓樓板梁,1樓樓版拆除。」 二、本工程招標文件圖說8/13修正為1樓樓版拆除。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自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6月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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