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003030301001 已決標公告

萬大漁市華中橋下臨時中繼拍賣場第一期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煌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6,400,000
原始預算
$ 146,443,69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廷瑋/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00/81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
聯絡人 陳廷瑋/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00/8104
傳真號碼 (02)272037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61399@mail.taipei.gov.tw;cz_chen612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67.1臺北市市場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2 12: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萬元整,電子投標新臺幣63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2.特定資格:無。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7.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8.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11/15~106/11/2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75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75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5.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綜合營造業廠商於投標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分包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詳工程補充契約規定第51條)。其中水電工程應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及「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規定分包予乙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前述必須辦理分包部分,得標廠商應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規定將分包契約報請機關備查,廠商對於分包廠商履約之部分,仍應負完全責任。如得標廠商兼具前述(乙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廠商資格者,該部分得免予分包。 7.本次係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8.廠商前己領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廷瑋/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00/81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
聯絡人
陳廷瑋/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000/8104
傳真號碼
(02)272037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61399@mail.taipei.gov.tw;cz_chen612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67.1臺北市市場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2 12: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6: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萬元整,電子投標新臺幣63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0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2.特定資格:無。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7.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8.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11/15~106/11/2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75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75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2.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1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無預付款。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5.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6.綜合營造業廠商於投標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分包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詳工程補充契約規定第51條)。其中水電工程應依「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及「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規定分包予乙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前述必須辦理分包部分,得標廠商應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規定將分包契約報請機關備查,廠商對於分包廠商履約之部分,仍應負完全責任。如得標廠商兼具前述(乙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廠商資格者,該部分得免予分包。 7.本次係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8.廠商前己領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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