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7003030100207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1~3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7,014,000
原始預算
$ 3,537,642
底價金額
$ 20,208,009
決標折數
84.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坤亮/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81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林坤亮/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8104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linkl@mail.taipei.gov.tw;cz_chen612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甲方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各項後續擴充金額以各項原預算金額100%為上限,履約期限則以延長1年為限,即契約執行至擴充後之上限金額或至107年12月31日止(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出納股(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6-509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購:辦公時間(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暨本處出納股。3.書面招標文件1000元(內容為含封套及光碟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6 09:30
開標時間 106/01/06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四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A項為64萬元整、B項為17萬元整、C項為30萬元整。(電子投標:A項為57萬6仟元整、B項為15萬3仟元整、C項為27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各分項工程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9.履約期限:本案各分項工程期限皆為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6年12月31日止(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若甲方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各項後續擴充金額以各項原預算金額100%為上限,履約期限則以延長1年為限,即契約執行至擴充後之上限金額或至107年12月31日止(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7年12月31日止)。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06年9月30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10.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分為3項(A、B、C項),並依序作為開標之順序,惟限定同一廠商最多只能得1項(其後之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且本機關亦不開啟其價格封),各分項於決標後,將依各分項分開訂約。各項之工程名稱及預算(上限金額)如下列: A項-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1標)(士林、北投、中山、大同),預算金額為12,859,406元整。 B項-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2標)(大安、文山、中正、萬華),預算金額為3,537,642元整。 C項-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預算金額為6,056,295元整。 11.本案「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惟發包後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義交(日)」、「義交(夜)」兩項亦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 12.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2.特定資格:無。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7.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5/12/23~106/1/6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暨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書面招標文件100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1標)(士林、北投、中山、大同)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859,40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2標)(大安、文山、中正、萬華)
預算金額_3 3,537,642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
截標時間 106/01/0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坤亮/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8104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林坤亮/陳旻諺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224/8104
傳真號碼
(02)27596594
電子郵件信箱
cz_linkl@mail.taipei.gov.tw;cz_chen612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甲方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各項後續擴充金額以各項原預算金額100%為上限,履約期限則以延長1年為限,即契約執行至擴充後之上限金額或至107年12月31日止(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出納股(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6-509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購:辦公時間(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暨本處出納股。3.書面招標文件1000元(內容為含封套及光碟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6 09:30
開標時間
106/01/06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四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A項為64萬元整、B項為17萬元整、C項為30萬元整。(電子投標:A項為57萬6仟元整、B項為15萬3仟元整、C項為27萬元整),詳投標須知。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月5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各分項工程執行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9.履約期限:本案各分項工程期限皆為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6年12月31日止(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若甲方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各項後續擴充金額以各項原預算金額100%為上限,履約期限則以延長1年為限,即契約執行至擴充後之上限金額或至107年12月31日止(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7年12月31日止)。廠商如有意擴充續約,應於106年9月30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並同時提送該年度履約資料,機關將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評鑑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視評鑑結果作為辦理續約之依據。 10.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分為3項(A、B、C項),並依序作為開標之順序,惟限定同一廠商最多只能得1項(其後之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且本機關亦不開啟其價格封),各分項於決標後,將依各分項分開訂約。各項之工程名稱及預算(上限金額)如下列: A項-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1標)(士林、北投、中山、大同),預算金額為12,859,406元整。 B項-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2標)(大安、文山、中正、萬華),預算金額為3,537,642元整。 C項-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預算金額為6,056,295元整。 11.本案「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惟發包後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義交(日)」、「義交(夜)」兩項亦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 12.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2.特定資格:無。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7.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5/12/23~106/1/6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1.洽購:辦公時間(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至本處出納股購領(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暨本處出納股。3.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書面招標文件100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電子招標文件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1標)(士林、北投、中山、大同)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859,40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2標)(大安、文山、中正、萬華)
預算金額_3
3,537,642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6年度災害搶修預約式契約工程(第3標)(內湖、南港、松山、信義)
截標時間
106/01/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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