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5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道路鋪面修補材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微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36,776
原始預算
$ 7,314,538
底價金額
$ 7,300,000
決標折數
92.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5 - 混凝土, 水泥及灰泥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惠卿/劉新大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侯惠卿/劉新大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rosess@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執行至契約總價或自決標次日起供料至105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契約到期前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廠商應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期限,延長期限以1年(106年12月31日)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00萬元,並須辦理必要之契約變更程序,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1/07
原公告日 105/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6樓6-509室出納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購領:書面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開單繳款) 電子領標4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30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新工處總收發或寄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執行至契約總價或自決標次日起供料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修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之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需求數量詳詳細價目表(原詳細表有誤,予以抽換)。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三、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四、郵遞購領招標文件:書面文件費新臺幣100元(請匯入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其他雜項收入」帳戶),另請附貼足50元郵資之大信封1個並註明購領標案名稱及案號,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新工處出納股。 五、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者,應於105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異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侯惠卿/劉新大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聯絡人
侯惠卿/劉新大
聯絡電話
(02)27287910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rosess@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執行至契約總價或自決標次日起供料至105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契約到期前若機關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廠商應依本契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契約期限,延長期限以1年(106年12月31日)為限,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00萬元,並須辦理必要之契約變更程序,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1/07
原公告日
105/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6樓6-509室出納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專人購領:書面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開單繳款) 電子領標4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29 17:00
開標時間
105/11/30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新工處總收發或寄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執行至契約總價或自決標次日起供料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修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之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需求數量詳詳細價目表(原詳細表有誤,予以抽換)。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三、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四、郵遞購領招標文件:書面文件費新臺幣100元(請匯入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其他雜項收入」帳戶),另請附貼足50元郵資之大信封1個並註明購領標案名稱及案號,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新工處出納股。 五、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者,應於105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異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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