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1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勞工一般健康檢查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仁綜合醫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8,000
原始預算
$ 541,060
底價金額
$ 541,060
決標折數
8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宛雯/施銘林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8026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工程品管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謝宛雯/施銘林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8026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wen54690@mail.taipei.gov.tw/cz_4027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30 17:00
開標時間 105/08/31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總收文或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依法登記或設立之醫療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 2.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證明文件。 3.符合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一般健檢類別認可之醫療機構。 4.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5點所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限於醫院及教學醫院,並未包含診所,惟為落實本要點以確保一般健康檢查之實施品質,一般健康檢查亦得於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實施之,不受本要點之限制,並溯自民國104年1月1日生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15個日曆天內開始辦理檢查,並於開始辦理檢查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辦理時間依機關正式通知為準,檢查時間原則上為週一至週五之上午辦理,機關於必要時亦得延長其履約期限。 二、以總價報價。 三、需求數量詳詳細價目表。 四、押標金:無須繳納。 五、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六、保固保證金:無須繳納。 七、預計決標日:同開標日。 八、廠商需設有固定之處所辦理健康檢查之業務,檢驗場所須具有每日上午承接契約約定健康檢查項目之檢查人數20人之能力;若廠商辦理健康檢查業務之處所在臺北市以外之地區者,必須準備專車接送本處受檢人員。 九、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者,應於105年8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異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宛雯/施銘林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8026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秘書室/工程品管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謝宛雯/施銘林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34/8026
傳真號碼
(02)27203781
電子郵件信箱
cz_wen54690@mail.taipei.gov.tw/cz_4027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6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30 17:00
開標時間
105/08/31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6樓6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總收文或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 1.依法登記或設立之醫療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 2.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證明文件。 3.符合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一般健檢類別認可之醫療機構。 4.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5點所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限於醫院及教學醫院,並未包含診所,惟為落實本要點以確保一般健康檢查之實施品質,一般健康檢查亦得於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實施之,不受本要點之限制,並溯自民國104年1月1日生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15個日曆天內開始辦理檢查,並於開始辦理檢查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辦理時間依機關正式通知為準,檢查時間原則上為週一至週五之上午辦理,機關於必要時亦得延長其履約期限。 二、以總價報價。 三、需求數量詳詳細價目表。 四、押標金:無須繳納。 五、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六、保固保證金:無須繳納。 七、預計決標日:同開標日。 八、廠商需設有固定之處所辦理健康檢查之業務,檢驗場所須具有每日上午承接契約約定健康檢查項目之檢查人數20人之能力;若廠商辦理健康檢查業務之處所在臺北市以外之地區者,必須準備專車接送本處受檢人員。 九、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者,應於105年8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異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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