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7003030900201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全市配合管線挖掘後銑鋪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全盈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20,000
原始預算
$ 7,116,337
底價金額
$ 6,831,683
決標折數
85.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柏翰/鄭怡芬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朱柏翰/鄭怡芬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
傳真號碼 (02)275960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4021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10 12:00
開標時間 105/08/10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四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電子投標新臺幣31萬5仟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7月04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36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5/8/3-105/8/10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洽購: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出納股購領(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 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 3.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300元。書面招標文件70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8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5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5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5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0.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項係售予廠商做為「收入」繳庫,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57,000元(380m3*150元/m3),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作數量乘單價為結算總售價,單價(150元/m3)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 11.契約上限金額為新台幣711萬6,337元,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12.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3.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0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柏翰/鄭怡芬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養護工程隊/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朱柏翰/鄭怡芬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09
傳真號碼
(02)27596032
電子郵件信箱
cz_4021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10 12:00
開標時間
105/08/10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四樓南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整,電子投標新臺幣31萬5仟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7月04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36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5/8/3-105/8/10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洽購: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出納股購領(臺北市市府路1號南區六樓6-509室,27287930-3)。 2.郵購:除工本費外另附回郵郵資150元(餘額退還)寄本處出納股。 3.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300元。書面招標文件700元(含封套及光碟片)。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8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9.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5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契約執行至105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將不逾105年12月31日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10.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項係售予廠商做為「收入」繳庫,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57,000元(380m3*150元/m3),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作數量乘單價為結算總售價,單價(150元/m3)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 11.契約上限金額為新台幣711萬6,337元,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 12.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3.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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