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7003030301101 已決標公告

士林21號公園附建地下停車場保固缺失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暉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00
原始預算
$ 555,522
底價金額
$ 555,222
決標折數
88.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程謨崧/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503/8103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聯絡人 程謨崧/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503/8103
傳真號碼 (02)27203370
電子郵件信箱 cz_6135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3.9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費用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2: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後45日內竣工。以日歷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2)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或(3)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廠商切結書(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5/11/8-105/11/15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現場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否。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其他說明(二) 本工程標的為地下停車場地坪裂縫修補及地下室滲水處理等修繕工程,因其為營運中之地下停車場,施工中出入動線或材料堆置等應併檢討或協調其施工場所管理單位。 9.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0.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程謨崧/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503/8103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聯絡人
程謨崧/李淑宜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503/8103
傳真號碼
(02)27203370
電子郵件信箱
cz_6135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53.9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光碟片費用2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2: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後45日內竣工。以日歷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2)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或(3)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廠商切結書(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5/11/8-105/11/15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現場招標文件光碟片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否。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其他說明(二)
本工程標的為地下停車場地坪裂縫修補及地下室滲水處理等修繕工程,因其為營運中之地下停車場,施工中出入動線或材料堆置等應併檢討或協調其施工場所管理單位。 9.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0.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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