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z_11596@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331,479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四樓南區)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整,電子投標新臺幣22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採購案採共同投標者,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1)或(2)須任一項符合外,且(3)、(4)、(5)均須同時符合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 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 乙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
(4)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5) 乙等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b.臺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應檢附證件:
(1)廠商納稅證明(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2)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4)廠商切結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5)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之所有成員均須提供)
(6)共同投標協議書(符合單獨投標免附)(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05/9/26-105/10/5廠商得以下列方式領標:
1.電子領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9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0月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付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
(1)裝修工程部分:契約金額之10%;(2)搬遷案部分:新臺幣25萬元整。
6.保固保證金額度:
(1)裝修工程部分:結算總價之3%;(2)搬遷案部分:無需繳納。
7.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8.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9.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本案室內裝修工程及搬遷案採併案發包分開訂約辦理,分別與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及臺北市中正區公所訂約,裝修工程預算為5,220萬8,315元, 搬遷案預算為265萬4,137元 。
11.本案履約期限:
(1)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華山市場辦公室裝修工程部分:81日曆天;(2)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華山市場辦公室搬遷案部分:分2階段,準備期:105年11月至106年2月底,搬遷期:106年2月24日至28日。
12.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3.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4.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