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7003030102003 已決標公告

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暨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好記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920,000
原始預算
$ 34,519,510
底價金額
$ 34,519,510
決標折數
98.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姵如/李佩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55
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潘姵如/李佩怡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55
傳真號碼 (02)27595575
電子郵件信箱 cz_4024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2 12: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170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15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110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詳附加說明第10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 1.(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 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10/5~106/10/1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3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 其他: 1.洽辦機關: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1)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2)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採購案為併案招標分開訂約,預算金額分別為: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為31,854,777元,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為2,664,733元。 8.本案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各工程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150元/M3,預估數量為26.16M3,複價為3,924元,「鋼料及鋼筋回收」出售單價7,100元/T,預估數量為6.63T,複價47,073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2)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150元/M3,預估數量為6.6M3,複價為990元,「鋼料及鋼筋回收」出售單價7,100元/T,預估數量為0.37T,複價2,627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9.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0.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案部分工期為432日曆天;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部分工期為90日曆天。 11.本2工程將支付得標廠商預付款,「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預付款額度為訂約總價30%,「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預付款額度為訂約總價15%,另付款條件為預付款於雙方簽定契約,廠商辦妥履約各項保證,並提供預付款還款保證,經機關核可後於30日內撥付。 12.「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辦理;「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則不適用上開物調規定。 13.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4.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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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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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79.11.1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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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2)27208889#7955
傳真號碼
(02)2759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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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2 12: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四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書面投標新台幣170萬元,電子投標新台幣15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110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詳附加說明第10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應檢附證件: 1.(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 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6/10/5~106/10/12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3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 其他: 1.洽辦機關: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1)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2)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採購案為併案招標分開訂約,預算金額分別為: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為31,854,777元,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為2,664,733元。 8.本案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各工程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150元/M3,預估數量為26.16M3,複價為3,924元,「鋼料及鋼筋回收」出售單價7,100元/T,預估數量為6.63T,複價47,073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2)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出售單價150元/M3,預估數量為6.6M3,複價為990元,「鋼料及鋼筋回收」出售單價7,100元/T,預估數量為0.37T,複價2,627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9.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並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始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有未在場,冒用、偽造、借用證照之情事。 10.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案部分工期為432日曆天;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部分工期為90日曆天。 11.本2工程將支付得標廠商預付款,「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預付款額度為訂約總價30%,「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預付款額度為訂約總價15%,另付款條件為預付款於雙方簽定契約,廠商辦妥履約各項保證,並提供預付款還款保證,經機關核可後於30日內撥付。 12.「大安和平東路3段(原臥龍街)路型改善調整工程」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辦理;「民權東路6段210巷南段道路新築工程」則不適用上開物調規定。 13.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14.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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