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074/866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條件、原契約價金後續擴充27個月(自116年1月1日至118年3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新臺幣251萬5,860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S306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本案履約順利,收取契約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秘書處總務組
履約期限
115年3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或本案契約上限金額(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期限、預算金額)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開口契約案,依「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僅供廠商報價參考),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本案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準用最有利標決標。先行審查資格,符合招標文件之廠商,始得參與後續評選,經評選為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
三、本案不收取押標金;收取契約金額之10%之履約保證金。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9日(含)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本處將於114年12月24日前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答復。
五、如對契約內容、評選須知有疑問,請逕洽本處國際事務組吳政翰先生,電話(02)27208889分機8663。
六、得標廠商須依印花稅法之規定繳納印花稅,可至郵局購買印花稅票,或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