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3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二手影印機租賃財物採購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決標日:109/01/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光電信網路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088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05,000
決標折數
66.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代碼 3.79.1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王品淳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067
機關代碼 3.79.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人 王品淳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067
傳真號碼 (02)27598997
電子郵件信箱 aa-1045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2個月之權利,契約價金依原約定事項結算給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8/11/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仍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總價決標。 2.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18日以書面向本處提出,本處將於108年11月20日前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答覆。 3.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惟廠商仍應依投標須知第82點及第83點,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正本查驗及契約簽訂手續。未依限完成者,依投標須知第85點辦理。 4.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2項:「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制性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故廠商請勿探詢相關資料。 5.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2個月之權利,契約價金依原約定事項結算給付。 6.本採購案優先採購「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所定環境保護產品,其作業程序依投標須知第102點第4款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王品淳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067
機關代碼
3.79.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人
王品淳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067
傳真號碼
(02)27598997
電子郵件信箱
aa-1045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2個月之權利,契約價金依原約定事項結算給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21 17:00
開標時間
108/11/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萬2,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北區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仍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總價決標。 2.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1月18日以書面向本處提出,本處將於108年11月20日前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答覆。 3.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惟廠商仍應依投標須知第82點及第83點,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正本查驗及契約簽訂手續。未依限完成者,依投標須知第85點辦理。 4.依政府採購法第34條第2項:「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制性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故廠商請勿探詢相關資料。 5.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2個月之權利,契約價金依原約定事項結算給付。 6.本採購案優先採購「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所定環境保護產品,其作業程序依投標須知第102點第4款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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