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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至116年3月31日止)之權利,擴充之數量為詳細價目表第1項1次、第2至8項各3個月、第9項UPS鉛酸蓄電池共汰換維修32顆、第10項UPS AC電容器汰換維修4台,擴充金額以123萬712元為上限,所需費用由各年度預算項下支應。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目均依本契約執行,保險期間比照順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地下1樓駐警隊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1)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2)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3)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4)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5)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2)-(5)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檢附有關完成維修不斷電系統設備(200KVA以上)維護保養之履約證明文件如下:
(1)契約書影本(含不斷電系統設備200KVA以上之契約內容)。
(2)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完成證明文件等影本,足資證明之相關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5年2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2、傳真:02-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5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2804 機電作業組 曾小姐。
5.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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