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i-10063@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罊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1.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2.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114年度仍有效)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
4.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64萬6,958元,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4年2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08632、傳真:(02)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3003 機電作業組 楊先生。
7.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另採電子領標者,請至電子政府採購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重新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僅變更投標封套、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其餘文件之內容皆無更動。
8.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於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